(云南)永仁鑫石石业有限公司(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532327MA6PUH3U5R,下称 “我司”),实名反映并举报云南永仁县营商环境极度恶劣、政府严重违约违法的系列问题。自 2024 年 10 月我司上访至今,问题仍未得到妥善解决。虽有州发改委出面协调,会议上领导王文书问州国土局分管领导赵江说三天就能办好,为什么三年多还没办好,罚款还罚两次,原来县国土局分管副局长封副局长检查的时候说能建设不能卖,我们一个都没买。现在材料也没收,怎么还不给解决。但解决力度远远不够;州国土局分管领导赵江在县国土局开会时,竟称三年多时间“不长”,这种言论完全无视我司遭受的巨大损失与困境。在此,恳请领导批示严肃查处,永仁县政府坑害百姓、官员腐败这厢“三寸黄泥地”亟待治理,切盼好官来当政。还我司及社会一个公道,同时希望媒体予以关注和监督。
政府出让采矿权,企业深陷困境
2016 年,永仁县上报包括本举报所涉采矿权在内的 4 个采矿权出让请示并获批。2021 年 2 月,我司竞得地什苴采石场采矿权,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》明确成交总价 580 万元,年限 8 年。同年 3 月,我司与政府签订《采矿权出让合同》(下称 “《合同》”) 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》第五条规定:“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勘查、开采实行许可证制度。勘查矿产资源,必须依法申请登记,领取勘查许可证,取得探矿权;开采矿产资源,必须依法申请登记,领取采矿许可证,取得采矿权。” 然而,此后长达 3 年多的时间里,政府未履行《合同》中 “为企业办理采矿权登记” 的约定,致使我司作为招商引资企业无法办理《采矿许可证》。采矿权年限近半,我司却始终无法开展生产活动。
展开剩余70%经咨询法律界人士,发现《合同》存在诸多问题。例如,滞纳金方面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规定,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,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。而《合同》中约定的滞纳金比例(2‰)远超法律规定上限(0.5‰) ,合同多处条款明显偏袒政府,严重损害我司利益,甚至可能涉嫌违法。此时我司才惊觉被骗,但前期已投入近 3000 万元,深陷困境。
企业自救遭打压,幸有正义检察官
《合同》签订 1 年后,办证依然毫无希望,重点项目无法推进。2022 年 6 月,为减少损失,我司决定先行在矿区开路、清理表层山皮,计划待证照齐全后即刻开工。8 月,县自然资源局以 “有人举报” 为由口头责令停工,我司立即执行。但 11 月,该局却认定我司非法占用耕地 453.91㎡、其他地 449.59㎡,并分别以 400 元 /㎡、100 元 /㎡的标准罚款,我司如数缴纳。同时,政府还没收了我司的生产线设备及材料。
2023 年,政府为满足自身利益,欲将我司企业主送进监狱,公安部门配合调查所谓 “非法” 行为,并移送起诉。所幸,2024 年县检察院秉持公正,作出不予起诉决定。然而,案件退回后,我司却意外遭受更重的处罚,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法律的公正性和合理性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四条第二款规定:“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,与违法行为的事实、性质、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。” 政府前后不一的处罚行为,明显缺乏事实依据且与法律规定相悖。
林地变耕地,政府借机敛财
2022 年前,政府多份文件表明:4 个采矿权不属于耕地范畴,设置采矿权符合规划。但永自然资复 [2024] 5 号文却称:“(矿区)原为杂木地,2022 年更改为山坡耕地……2023 年认定为旱地(村民在部分地上私下种植农作物)。” 事实上,地什苴采矿区原已开采,我司竞得采矿权处系遗留矿区,开采线内根本不属于耕地农田。
政府此举旨在借林地变耕地之名,要求我司再交近 3 倍于原 “竞地款” 的 “(重复)征地费”,我司拒绝缴纳。此后,公安部门配合政府,试图通过公权力逼迫我司就范,甚至想让企业主入狱,以便迫使我司退出,进而重新出让采矿权获取利益。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我司的合法权益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中关于土地用途变更的相关规定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,更不能借此谋取不正当利益。
企业上访无果,政府回复敷衍
为求生存,我司无奈选择上访。但政府的回复却满是敷衍和贪婪。在回复过程中,政府对自身违约行为只字不提,未派工作人员实地调查了解我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,仅通过线上流转、单方 “调查” 便草率回复,一心只谈钱,无限牵强地将责任推给我司,声称 “只要交钱,一切好办” ,完全无视我司的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。
政府违法成风,多家企业受害
在永仁县,政府违约违法现象屡见不鲜。丽石石材响应招商投资永仁,建设省级重点项目中国苴却石艺城,然而 10 年都无法落地。政府为收回项目用地另卖,竟伪造《协议》。历经 10 多场官司,企业才在良心法官的公正审判下,使县、州政府一审败诉;县委书记出滇招商引资,川商投资永仁方山景区,成功将景区从 3A 提升至 4A,游客众多,实现了政府多年的梦想。但政府不知感恩,反而企图将方山 “一女二嫁” 给出价更高者,川企无奈只能通过诉讼维权。这些案例充分证明,永仁县的营商环境已严重恶化,政府形象崩塌,亟待整治。
综上所述,永仁县营商环境恶劣程度远超想象,政府违法违约行为严重损害了企业的合法权益,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。鉴于当地可能存在官官相护的情况,恳请领导批示提级调查,彻底查清问题,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,还我司及其他受害企业一个公道,重塑良好的营商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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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于:湖北省